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来源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机构应当向审批部门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或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申请表。
(四)主要人员材料:法定代表人简历: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务成绩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五)办公场地证明。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注意事项:
1.审批单位: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许可证有效期:2年;
3.无证经营,有什么后果,无证擅自经营的,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要求,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如下: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2.有3名及以上影视制作相关专业人员。
北京审核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范围:朝阳区,海淀区,通州区,丰台区,东城区,西城区,顺义区,怀柔区,房山区,密云区,平谷区,延庆区,昌平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
原文链接:http://www.sjgfc.com/chanpin/show-102758.html,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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