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流程。
了解评估目的和意愿,并作充分沟通。签订《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明确评估目的、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及委托方的各项要求。产权界定、确定产权归属。现场勘察,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状况。指导权人填报评估资料。市场调研,资料检索,分析相关市场需求,技术指标、经济指标、产业政策、行业信息等。
专利权质押评估不同于传统的不动产质押评估,因质押物的特殊性,选用收益法评估,考虑的因素极其复杂,对评估机构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拥有的权担承其债务的履行,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把折价、拍卖或者变卖该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物权担承行为。专利评估中的成本法主要估测:取得该项知识产权所耗费的合理必要费用(包含:材料费、工资费、设备费、资料费、咨询鉴定费、外加工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费折旧费分摊、其他费用等)、相关税费以及必要的资金成本和合理利润等成本。
专利质押评估市场法,一般无法大规模的采用,因为一般情况下,很少同类价值的和相近的专利有交易情况发生,也就是说其实根本不存在参考对象和价值锚的。进而导致无法进行评估。专利产品是否能够适应市场需要,具备可预期的未来获利能力,或者专利虽未实施或应用但具备可预期和可验证的未来获利能力,对尚未实施专利技术,还应特别关注专利的潜在可应用性。专利权质押评估需要了解专利技术的研发过程,技术检测、鉴定资料,专利所属技术领域的发展状况,技术水平,技术成熟度,同类技术竞争状况,技术更新速度等有关信息资料。
如果专利权已经发生过质押,专利权质押评估需要核查专利质押登记的相关资料以确认前次质押是否已撤销。还考虑专利权是否已许可他人使用及使用权的具体形式。专利产品是否能够适应市场需要,具备可预期的未来获利能力,或者专利虽未实施或应用但具备可预期和可验证的未来获利能力,对尚未实施专利技术,还应特别关注专利的潜在可应用性。如果是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权质押评估需要核查由正规技术查新机构出具的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查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