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电气、机械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 人,且齐全。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工人不少于10 人,其中起重信号司索工不少于2 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不少于6 人、电工不少于1人。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且安全员、机械员等人员齐全。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 项。
因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承包资质类别的至低资质是“三级”,则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承包资质三级保留对建造师等人员的要求。吊(升降机)的采购,除遵守公司设备招标规定外,必须采购有生产许可证并经检验合格的设备,禁止采购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设备。安全评估:对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由安全评估机构对建筑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进行了解,对使用保养情况记录进行检查,
对钢结构的锈蚀、磨损、裂纹、变形等损伤情况进行检查和测量,并按规定对整机性能进行荷载试验,由此分析判断出安全度,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的活动。企业主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电气、机械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 人,且齐全。一级资质可承担塔式起重机、各类施工升降机和门式起重机的安装与拆卸。二级资质可承担 3150 千牛·米以下塔式起重机、各类施工升降机和门式起重机的安装与拆卸。
采购的设备出厂时,应随附购销合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制造许可证、型式试验证书、安装和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等相关技术文件。施工监督检验:对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施工过程中,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基础上,由检测机构对施工过程进行的强制性、验证性检验。起重机的分类:按起重性质分:流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桅杆式起重机。按驱动方式分:一类为集中驱动,即用一台电动机带动长传动轴驱动两边的主动车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