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底前末完成领证申请或登记的排污单位,生态环境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严厉打击。
属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应申领排污许可证,属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不用申领排污许可证,只需登录信息平台完成登记即可。核发部门按照审核程序和管理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开展现场核查),依法做出核发决定。
环保审批流程材料准备
1、办理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报告。
2、办理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审批表。
3、环评报告,环评批复验收等文件。
4、有危废的企业要提供危废处置委托合同。
5、排放口规范化整治验收材料。
6、承诺文件含,有整改的要提交整改报告。
排污许可证是在环评办理后接下去要办理的,因此先有环评,后有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不需要在环保局备案,但是由当地主管环保局审核,发证。
企业在申请排污许可证的时候,竣工验收报告并不是前置条件,排污许可证是对企业实际排污行为的许可,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试生产行为在竣工验收之前,需要试生产的企业,不能等到验收之后才申请许可证。因此即使在调试阶段,但只要有实际的与生产相关的污染物产生了——即便污染物的类型、排放量跟正常运行之后不一样,企业都必须在此之前获得排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