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道德  2025  一大  胃部  XK00010  花香  苏苏  水平  加热器  哪种 

成都市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材料及现场核查

   日期:2023-10-05     来源:13018205702    作者:成都汉时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浏览:3    评论:0    
核心提示:成都市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材料及现场核查;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

成都市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材料及现场核查;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申请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三)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餐饮店

 

(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50平米以上——150平米)

 

硬件设备设施配备及现场核查注意事项:

 

一、选址:

 

1、选址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资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二、场所布置,布局,分隔和面积:

 

1.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各场所均设在室内。

 

2.进行冷食制售,生食制售,裱花类糕点制售,应分别设置相应操作专间。

 

3.进行糕点类(不含裱花)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应设置相应专用操作场所。

 

4.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来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并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5.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6.食品处理区域面积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1:2.5

 

7.切配烹饪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50%(全部用半成品烹饪的可适当减少).

 

8.冷食,生食,裱花操作专间面积分别≥4平方米。

 

9.具有将食品加工制作处理区展示给消费者的明厨亮灶措施。

 

申请范围: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武侯区,高新区,青羊区,温江区,郫都区,双流区,新津区,新都区,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高新西区,东部新区,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邛崃市,崇州市,崇州市,简阳市,彭州市,都江堰市。

 

原文链接:http://www.sjgfc.com/news/show-73847.html,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
以上就是关于成都市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材料及现场核查全部的内容,关注我们,带您了解更多相关内容。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资讯
网站首页  |  VIP套餐介绍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SITEMAPS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