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设立审批成都市青羊区出版物零售单位;
一、事项名称: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审批
二、办理类型:行政许可
三、办理主体:企业法人,自然人
四、申请条件:
(1)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2)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出版物零售业务;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五、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
(2)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申请书
(3)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委托书;
六、法定依据:
《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条:单位、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须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申请范围: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武侯区,高新区,新都区,新津区,郫都区,双流区,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邛崃市,崇州市,简阳市,彭州市,都江堰市,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东部新区,高新西区。
原文链接:http://www.sjgfc.com/shangji/show-3769.html,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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